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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9年05月28日 10:51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是惠及千家万户、泽播五湖四海的民心事业。鄂尔多斯市学生资助工作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宗旨,按照国家“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已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幼儿全免费政策

资助范围:全市公办幼儿园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在园幼儿(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1.保教费:根据幼儿园不同类级给予资助。

2.读物费:每生每年40元。

3.生活费:每生每月220元。

(二)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资助范围:我市居住且就读于市内汉语授课公办和注册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1.保教费:根据幼儿园不同类级给予资助,其中注册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标准是同类级公办幼儿园的1.5倍。

2.生活费:每生每月120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汉语(含加授蒙语)授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教辅用书政策

(二)义务教育阶段汉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义教段所有汉语授课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双语授课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350元、初中每生每年1620元。

(四)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0元。

(五)义务教育阶段鄂尔多斯籍蒙语授课学生全免费政策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鄂尔多斯户籍蒙语授课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实行民族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基础上,小学每生每天12元、初中每生每天16元,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9个月计算。

免作业本费:每生每年40元。

寄宿生交通费补助:每生每年200元。

(六)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鄂尔多斯籍2014年以来的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总数30%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我市分为两档: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特困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部纳入特困档予以资助。)

(二)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含所有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元;教科书费一二年级每生每学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学年100元。

(三)普通高中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双语授课寄宿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890元。

(四)普通高中鄂尔多斯户籍蒙语授课学生全免费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鄂尔多斯户籍普通高中蒙语授课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实行民族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每生每天18元,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10个月计算。

寄宿生住宿费:旗区所辖学校每生每年120元,市直学校每生每年200元。

免作业本费:每生每年40元。

寄宿生交通费补助:每生每年2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其余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予以资助。

(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资助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元;教科书费一二年级每生每学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学年100元。

(三)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四)年级寄宿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成人中专学生)。

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学年500元、高职院校中专部寄宿生每生每学年800元。

(四)中等职业学校鄂尔多斯户籍三(四)年级学生助学金政策

资助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鄂尔多斯籍中等职业学校三(四)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五)中等职业学校鄂尔多斯户籍蒙语授课学生全免费政策

资助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鄂尔多斯籍中等职业学校蒙语授课在校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实行民族助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三(四)年级助学金的基础上,每生每天18元,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10个月计算。

免作业本费:每生每年40元。

寄宿生交通费补助:每生每年200元。

(六)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鄂尔多斯籍2014年以来的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特殊教育学校15年全免费政策

(二)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含义教段随班就读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350元、初中每生每年1620元,高中每生每年1890元。

(三)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鄂尔多斯籍2014年以来的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含孤儿、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资助范围: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含孤儿、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的子女。

资助标准:本科生累计不超过40000元,专科生累计不超过30000元。

(三)鄂尔多斯市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通过参加国家普通高考被国内各普通高校录取和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考试录取的鄂尔多斯籍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与自治区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不重复资助)

(四)鄂尔多斯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范围:通过参加国家普通高考被国内各普通高校录取和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考试被录取的鄂尔多斯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包含通过自治区招办统一备案的“3+2”转高职段学生)、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

(五)鄂尔多斯籍蒙古族大学生补助政策

资助范围:鄂尔多斯籍蒙古族大学生。

资助标准:“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家原“211工程”院校每生每年7000元;普通本科每生每年5000元;专科每生每年3000元。

(六)鄂尔多斯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按照学生条件执行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或鄂尔多斯市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蒙古族大学生补助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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