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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5年09月09日 00:00 

鄂教发〔201511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5年8月31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开展远程

互动教学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市教育局“区域交流、校际合作”行动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信息化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基于网络的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使城乡学校、教师和学生共享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并利用网络在线教学平台,开展同题异教、远程培训、远程学习、远程互动教研等活动,实现校际、区域间优势互补和优质资源共享,逐步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校长、教师突破时空限制,通过网络研修、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县域内、市域内教师与校长的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基础

鄂尔多斯市教育城域网自2001年建设以来,基础条件不断夯实,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两个阶段工程的实施,已基本实现城乡各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学校的全覆盖,信息技术同教育教学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拓展初见成效,为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提供了保障,为全市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网络和多媒体等信息化设施普及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开展了远程互动教学研等新型教学研究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实现了全市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的常态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与经验。

三、实施步骤

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依托现有的市教育城域网开展,在做好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点上落实,整体推进”的原则,在汉语授课中小学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先确定试点校,逐步全市推开。

(一)确定试点学校(918日前)。各中小学结合自身信息化基础条件和优势学科等实际情况向本旗区教研室提出申请(详见附件2),旗区教研室会同电教部门根据各申报校的申报内容筛选、确定本区域范围内的优势学科校为试点校,区域内各试点校的优势学科须分别涵盖小学、初中学段的各学科。每旗区须确定不少于区域范围内30%的中小学为首批试点校。旗区教研室汇总本旗区情况后报送市教研室,市教研室统筹全市各试点校情况后排出互动课程表和确定对应的学科教师。市直属中小学和各旗区普通高中全部参与,由市教研室确定各学校的优势学科,须涵盖各学科。市、旗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市、旗区两级教研室、电教馆联动负责具体工作。

(二)开展互动教研(从9月底开始)。市教研室适时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上公布全市试点校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课程表,包括参与远程互动教学研的学校、学科、教师、教学内容和主持互动的旗区教研员。教研员按照互动课程表的安排主持互动,须亲自听课、评课。互动包括旗区内试点校间的互动和跨旗区试点校间的互动。试点校要按照总体安排尽快开展有关工作;暂时不具备基础条件的非试点校,要尽快在现有基础上增配部分终端设备后参与互动。

(三)形成常态互动(2015年底前)。教研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教研活动进行指导和考核,根据前一阶段的互动试点情况,淘汰积极性不高、实施效果不好的学校,确定继续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的学校,同时吸纳新的试点校,并根据学校意愿,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帮助有关学校结成对子,一对一或一对多,逐步将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形成常态。在市内互动教研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市内学校与国内教育先进地区的远程互动教学研活动。

四、“优质教育资源远程服务平台”建设

(一)市教育局将加强 “优质教育资源远程服务平台” 建设,及时上传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所产生的优秀成果(优质课堂实录、微课程、互动课堂、教考资源等),并要求特级教师、获得自治区级、市级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及市名师工作室的带头人每学期须另录制不少于1节的优质课堂实录或微课程添加至平台中,供全市教师和学生在线学习。

(二)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是核心区(东胜区、康巴什新区)中小学,遴选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深度融合应用水平较高,覆盖各学段各学科的“种子教师”(示范教师),“种子教师”要积极参与远程互动教学研活动,承担主讲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教师和学生可通过远程互动教学研平台,按照课程安排实时接收观摩“种子教师”示范课,也可通过“优质教育资源远程服务平台”有选择地点播观看上传的课程。

五、条件保障

(一)组织保障。为保证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了“全市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另文通知)。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由基础教育科牵头,有关科室和单位各司其职,统一组织实施全市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基础教育科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民族教育科负责民族学校、幼儿园工作;教师教育科负责学科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市电教馆负责制定技术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市教研室负责远程互动教学研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教学效果评估。各旗区教育(教体)局也要成立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及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经费保障。旗区负责本地区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的经费保障,要尽可能依托现有资源平台、录播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和设施设备,确需增加设施设备的要纳入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筹解决。市教育局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设备采购、安装、运维及教学研活动经费,对实施效果好的试点校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各旗区教育(教体)局要制定本旗区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各试点校要制定本校实施计划,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各“优势学科”教师要积极参与,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特级教师和获得自治区级、市级的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四项荣誉的教师有义务承担主讲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学期至少利用互动平台讲授2节示范课。各学科教师也要积极承担主讲任务,今后市教育局评选上述四项市级荣誉将同学科教师参与远程互动教学研活动情况进行适度挂钩。市教研室将根据互动效果择优选定主讲教师加入市名师工作室。通过各方努力,逐步扩大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中小学的数量。

(二)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市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技术培训,旗区教育(教体)局要统一组织协调,召开有关科室、单位联席会议,在市教育局框架性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本旗区实施具体事宜有关情况,指导本旗区试点学校做好组织管理、网络连接、设备升级改造、人员和技术保障等准备工作,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开展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

(三)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各旗区要高度关注、密切跟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积极改进,对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以便指导后续工作。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来伟,联系电话:8598822;市电教馆联系人:赵彦君,联系电话:8598868;市教研室联系人:李怀景,联系电话:8598883

 

附件:鄂尔多斯市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试点学校申报表

 

 

 

 

 

 

附件

鄂尔多斯市远程互动教学研工作试点学校申报表

学校(公章):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全称

 

技术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优势

学科

 

需学习提高的学科

 

现有

设备

情况

 

获得四项荣誉的学科及人数分布

 

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及人数分布

 

学科教师培训需求

 

 

 

申报理由

 

 

 

 

 

 

 

 

 

注:1.现有设备情况指开展远程网络互动教学研所需的设备,如视频会议系统、录播教室等。

2.四项荣誉指特级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教学能手和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

3.申报理由中要包含学校参加教学研工作的现有条件、需求及工作计划。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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