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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2022年11月29日 10:34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3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地方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目前,我市教育督导的管理体制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技局等21个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各旗区均比照设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增设了成员单位,配备了总督学、副总督学。

明确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

 

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工作职责(试行)》,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其教育职责,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安排专门预算用于教育督导

 

鄂尔多斯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设立教育督导专项经费,2022年安排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专项经费50万元。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均设立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

 

各旗区均按照要求配备了督学共计368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学校幼儿园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开展实地督导。

改进督导评估方式方法

 

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系统激励约束制度。坚持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改造升级了“鄂尔多斯市教育督导评估系统”,对年度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督学指标的制定和考评方式进行了改革,督学指标任务由原来的年初统一制定指标任务改为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要点和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自行制定指标任务,确定任务要求、时限、难易程度、分值后,随时在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系统中发布,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盯办并考核评价。同时,承办者也可反向对该项任务进行反馈评价。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考核,突出督导评估的针对性,达到“一事一考一评一奖一惩”效果,推动教育督导从定性评估向精准评估转变,提高了工作执行力和督导权威性。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让督导“长牙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着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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