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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丨关于举办“快乐周末一起踢”足球系列赛暨2020年“体彩杯”全市五人制足球联赛的通知

2020年08月04日 19:56 

为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市五人制足球运动的繁荣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提高全市广大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营造良好足球运动发展氛围。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体办字〔2020〕102号)和《内蒙古足球协会关于组织“快乐周末一起踢”足球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举办“快乐周末一起踢”足球系列赛暨2020年“体彩杯”全市五人制足球联赛,具体竞赛规程详见↓↓↓

五人制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基本情况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鄂尔多斯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鄂尔多斯市群众体育活动中心

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

比赛时间:预赛阶段,2020年8月初至9月中旬

总决赛阶段,2020年9月下旬

比赛地点:预赛阶段在各旗区,总决赛在市体育中心

规 模:130支队伍,近1000场次,1500人左右

后勤保障需求:安保4名,医疗3名(1名外科或骨科医生、1名护士、1名司机、救护车1辆)。预赛阶段由各旗区教体局负责,总决赛由市足管中心统一协调负责。

二、组织委员会

主 任:屈 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副 主 任:康 富 市教体局副局长

委 员:张有拴 市教体局四级调研员、体卫艺科科长

吴福林 市教体局群体科科长

解远峰 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李勇宏 市体彩中心主任

王 龙 市体育中心主任

田 野 市群体中心主任

刘月星 东胜区教体局局长

张玉斌 达拉特旗教体局局长

靳斐云 准格尔旗教体局局长

贺占平 伊金霍洛旗教体局局长

肖海福 乌审旗教体局局长

苏忠义 杭锦旗教体局局长

武文峰 鄂托克旗教体局局长

哈 达 鄂托克前旗教体局局长

张 燕 康巴什区教体局局长

各旗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总决赛各队领队

三、比赛组织方式

(一)“快乐周末一起踢”足球系列赛暨2020年“体彩杯”全市五人制足球联赛分为预赛阶段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二)市教体局负责总决赛阶段的赛事组织;各旗区教体局负责预赛阶段的赛事组织。

四、预决赛比赛时间、地点

(一)预赛时间、地点:各旗区在2020年8月初至9月中旬自行组织完成预赛阶段比赛。

(二)决赛时间、地点:2020年9月下旬在市体育中心进行。

五、比赛项目

男子5人制足球

六、预决赛参赛队数要求

(一)预赛阶段参赛代表队可以以社区、单位、俱乐部等报名参赛,东胜、达旗、准旗各组织不低于24支队伍参加;伊旗、乌审旗、康巴什不低于16支;杭锦旗、鄂旗、鄂前旗不低于12支;

(二)总决赛阶段各旗区参赛队由预赛阶段第一名或由旗区教体局统一选派参加,共9支代表队。

七、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45周岁(2002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对自身身体状况和参加足球比赛风险有充分认知。

(二)参赛运动员须为各旗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或工作单位在本旗区的,报名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函或工作单位证明。

八、参赛队伍要求

(一)各参赛旗区报领队1名,每队教练员1名,每队运动员10人,并制作队旗。

(二)参赛单位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球队参赛;现役职业球员不得参赛。

(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球队报名时必须提交由球员本人签字画押的赛事期间免责声明书。

(四)每队报到时现金缴纳比赛纪律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赛事期间,如参赛球队存在违规行为,则按照本次赛事规程相关条款给予相应的罚款,并从保证金扣除。赛事结束后,退还剩余保证金;如参赛队伍无任何违规行为,则赛事结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足协审定最新《5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方法;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预赛阶段采用周中工作时间外及周末进行的比赛形式。决赛阶段采用集中赛会制比赛形式;各旗区将预赛完成后上报组委会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总结和图片材料。

(三)运动员凭身份证和参赛证上场比赛。

(四)参赛队必须备有深浅不同两种颜色的比赛服。球员衣服号码必须与报名号码相符,不得无号、重号。比赛穿专业足球鞋(胶钉、碎钉),队长佩戴袖标。上场队员服装须一致(包含球衣、球裤及球袜),号码明显,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并以球袜加以固定,不按要求佩戴护具者,不得参加比赛;上场队员不允许佩戴眼镜(可佩带隐形眼镜),不按要求执行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执行中国足球联赛纪律规定。对被出示红、黄牌的运动员进行罚款,红牌罚款人民币100元,并根据规程及规则的规定进行追加处罚,黄牌罚款人民币50元。

(六)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比赛分阶段进行,前一阶段红、黄牌不带入下一阶段。

(七)每场比赛需决出胜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若比赛为平局,需通过球点球决胜分出胜负关系,通过球点球决胜的队得2分,负者得1分。

(八)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

1.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红黄牌多少决定名次,少者列前;

5.如还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决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预赛阶段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由旗区教体局根据参赛情况确定,总决赛对前8名的队伍给予奖励,分别颁发奖金(装备)和证书。对冠、亚、季军球队颁发奖杯、奖牌。

(二)获得冠军的队伍奖励人民币8000元或等值足球装备,获得亚军的队伍奖励人民币5000元或等值足球装备;获得季军的队伍奖励人民币3000元或等值足球装备;获得第四名的队伍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足球装备。5-8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等值足球装备。

(三)根据各旗区组织工作及决赛阶段情况确定2个旗区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四)根据参加决赛球队的综合表现确定2支球队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牌匾。

(五)联赛设“优秀运动员”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或等值足球装备并颁发证书。

(六)所有奖项的奖金均为税前。

十一、申诉和处罚

(一)各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如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疑义,必须服从当值主裁判决,球队可在比赛结束后6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承送大赛组委会。

(二)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而未抵达赛场的参赛队应被视为弃权,判对方3比0获胜。

(三)某运动队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员判罚而中断比赛,在五分钟后仍未恢复比赛即被视为罢赛,判对方3比0获胜。若当时比分已超过3比0,则按当时最高实际比分计算。出现罢赛情节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罚款人民币2000元。

(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采用其它违背体育精神的不道德行为的参赛队,一经查证,该参赛队成绩一律取消,判对方3比0获胜。若该场比赛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个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并对该队罚款人民币2000元。

(五)比赛过程中,如有球队的球员出现打架,殴打裁判及组委会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组委会将对其所在球队罚款人民币1000元,取消违纪球员的比赛资格,并裁决挑起争端的球队0:3告负,如场上比分大于0:3,则以场上实际比分计算。如因打架造成人员伤害,医药费由冲突人员自理,出现严重后果还须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赛队有其他违背本规程、比赛规则及体育道德行为的,组委会可给予相应处罚。

(七)如因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

十二、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仲裁条例执行。

(二)总决赛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预赛阶段由各旗区自行选派,如有需求,市足管中心可选派裁判监督协助。

十三、报名、报到

报名:各旗区请于2020年9月20日下午5:00前,将决赛阶段参赛代表队报名表(包括电子版球队简介、集体照、LOGO)发至市足管中心指定邮箱。其他材料于报到当日交纸质版,纸质版须有旗区教体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旗区预赛阶段报名、报到由各旗区教体局自行按时间要求完成。

总决赛报到时间: 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

总决赛裁判长、裁判员提前两天报到进行培训,各代表队提前一天报到。

参赛队在报到时需提供全队球员保险凭证、体检证明、免责声明书、保证金2000元等。

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元,联系电话:0477-8580789、18647799649,邮箱:37646445@qq.com。

十四、赛事保障

(一)本次比赛决赛阶段期间各参赛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统一安排食宿代表队人数不得超过12人(其中运动员不得超10人,领队、教练员不得超2人),所需经费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费用自理;预赛阶段经费由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协调当地足球协会或俱乐部解决,市足管中心将根据场次给予各旗区一定的赛事组织经费补贴。

(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本次比赛决赛阶段比赛场地、技术指导、裁判员和其他技术人员等方面保障工作;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预赛阶段比赛场地、技术指导、裁判员和其他技术人员等方面保障工作。

(三)场地、医疗及运动员食宿的安全保障工作由市旗两级教体行政部门负责协调。

(四)比赛宣传工作请市、旗两级教体行政部门协调宣传部门共同支持。

十五、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各自另行通知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快乐周末一起踢”足球系列赛暨2020年“体彩杯”全市五人制足球联赛参赛选手权利许可、免责声明书

一、肖像权许可

为参加“快乐周末一起踢”足球系列赛暨2020年“体彩杯”全市五人制足球联赛,本人了解并接受下列条件:本人授权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以合法方式,永久无偿使用本人于本项活动中的图片、照片或其它形式的影像(包括任何成品以及与成品相关的广告复制品)。本人保证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做出上述肖像权许可声明,并且不因此而损及第三者合法利益。为保证被授权人真实享有此项授权,本人同意在必要时签署实现被授权人使用本人肖像权的任何文件,使本声明书生效。此项权利、资格及权益可由一位或多位被授权人行使。

二、健康状况

本人的身心状况适合参加此次比赛,且自愿参与,并听从合格医师的健康指导。

三、装备、着装与设施检查

本人同意,在参加任何活动项目之前,使用并检查符合组委会要求的相关装备

本人如察觉有任何危险情况(应在健康方面亦有此表述),应立即告知活动组织人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主动停止参与活动或者比赛,直至相关情况完全消失为止。在事先察觉的危险状况已获改善之前,本人将拒绝参加任何本次活动或者比赛的赛程。本人参加赛程的行为,即视为同意并认可相关设施及装备的状况。

本人同意,遵守各项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保护装备。本人保证按照合理、谨慎、规范的参赛者应有的穿着。如本人未遵守规定,参赛资格将自动取消。本人同意,在所有的比赛、活动中,穿戴适当的服装,以及赞助单位额外的指定用品。本人确知并服从组织者的相应管理。

四、风险承担

本人了解本次比赛参赛者所参与的活动,均有可能涉及下列风险:个人伤害、疾病、终身残障、截肢和死亡,也涉及经济上或财产上等的重大损失或损害。

本人承担前述所有的风险,包括出于(以中国法律许可者为限)其他参赛者、被授权人、主办承办单位、装备供应厂商、运营公司、赞助方或志愿者和其所有人、负责人、行政人员、雇员及代表的过失所造成的风险,以及本人或本人财产因活动或本人的参赛行为或出席而可能因此所承受的任何风险,即使上述人士或公司采取合理谨慎之努力都无法避免的损伤(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伤害、残障、截肢和死亡),疾病、损害、损失、索赔责任与费用,并且承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五、责任免除与赔偿协议

于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本人同意,对于因参加或出席比赛、活动,或与本活动相关行动的全部或部分、基于过失或失误所引起任何的伤害(包括个人伤害、残障、截肢与死亡)、疾病、损失、损坏、索赔、责任或费用,在被授权人及其相关个人、组织和机构等,以及活动、与活动相关或附属的赞助商与广告商、任何集团、组织者或志愿者,及用于活动的财产、设施或装备的所有人、出租人及承租人,上述人员个别的承办人、负责人、行政人员、雇员及代表,以及活动其他的参赛者(上述人员或团体称为“被免责人”),已尽了合理谨慎的准备仍不能防止上述情形发生时,永久免除“被免责人”的任何责任,并同意不向其提出任何赔偿。

六、医疗

本人参与或出席活动期间,所受任何相关的伤害、疾病或可能遇到的情况,以致本人失去行为能力,本人授权在场的医疗人员进行任何必须的急救、药物治疗、医疗或手术。如果本人无法或当时立刻填写医疗相关表格,本人进一步授权在场的医疗人员代表本人填写与医疗有关的表格、同意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七、条款的独立性

本人同意这份活动声明书的全部授权及免责条款,认为其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款规定若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都不会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与强制力。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这份权利许可、免责声明条款。此声明书经参赛者本人签署即生效。

签名: (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编辑:兰渊

审核:孙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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