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工作要点
2002年05月20日 00:0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二次创业发展战略,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体育水平这一中心,深化教育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教育教学三项改革,进一步落实教育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发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长培训、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现代远程教育发展五个“十五”规划,加大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推动全市教育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使教育体育更好地适应鄂尔多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杭锦旗抓好“两基”达标工作,东胜区、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准格尔旗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如期通过自治区复查验收。 (二)完成25所二期“义教工程”项目学校土建工程和9所“危改工程”项目学校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三)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全市初中、小学和教学点分别减少10所、26所和36个,组建鄂尔多斯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提高教育规模、质量和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贯彻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做好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工作,从2002年起,由旗区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切实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推进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聘用制。改革教师管理体制,由旗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完善教育系统编制管理,实行编制部门总量控制、教育主管部门动态管理。 (五)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伊克昭盟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伊党字〔2000〕20号),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激活教育机制。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队伍整体结构。 (六)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完成3478名校长、教师培训任务;深入实施系列达标课、优质课、创新课活动,4050名中小学教师通过达标课验收,同时使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达到优质课教学目标。创新政策,力争吸引60至80名外地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 (七)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强化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力争使全市高考升学综合成绩位次在2001年基础上继续前移。 (八)抓好远程教育师资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50名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培训任务,全市农村中学配备满足基本需要的计算机,建成鄂尔多斯市教育信息中心、5所学校校园网和107个苏木乡镇中心小学数字卫星教育信息接收系统。 (九)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完成 160名民族学校教师培训任务,进一步落实民族学校学生助学金。 (十)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教育,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较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 (十一)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覆盖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国民体质监测任务。积极举办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参加全区“十运会”,力争使竞技体育水平在“九运会”基础上实现新突破。 (十二)深入实施“33211工程”,进一步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面达到100%,达标率较上年有所提高。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狠抓“普九”和“扫盲”工作,夯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 1.继续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巩固“两基”成果,提高达标水平。一是抓好杭锦旗“两基”达标工作,加大前期检查指导力度,为2003年实现达标打好基础。二是抓好东胜区、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督促6旗区工作力度、经费投入不减,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复查验收。扎实有效实施扶贫助学工程,突出抓好防流控辍工作,达标旗区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在普及的前提下实现巩固提高。 (二)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2.根据国家二期“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改工程”规划要求,抓好杭锦旗、准格尔旗25所“义教工程”项目学校土建工程和全市9所中小学“危改工程”,进一步改善中小学特别是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两基”达标巩固和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三)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3.按照《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十五”规划》,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对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农牧区小学和教学点下大力气调整和撤并,重点抓好教学点多的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布局调整工作,全市初中、小学和教学点分别由2001年的126所、354所和113个减少到116所、328所和97个,分别减少10所、26所和36个,进一步提高教育规模、质量和效益。 4.实施市直学校布局结构二次重组,组建鄂尔多斯职业技术学院,争取新校在2002年秋季开学开始运行,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市蒙古族小学与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艺术学校的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和发挥民族幼儿师范艺术学校的办学优势,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和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5.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聘用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选拔和聘用。建立健全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对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淡化并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6.改革教师管理体制,按照人权、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旗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考试录用、聘用调配、编制调剂、职务评聘、工资晋升、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完善教育系统编制管理,形成编制部门总量控制、教育主管部门动态管理、学校规范自律的管理体制,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7.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做好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工作,从2002年起,将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旗区,由旗区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完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税费改革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旗区财政直接拨付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统筹使用和按时足额到位。 8.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落实《伊克昭盟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伊党字〔2000〕20号),深化和完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按照国家、自治区教职工编制有关规定,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学校定编、定员和定岗工作,为教职工的聘用上岗和精简分流奠定基础。建立转岗、落聘、待聘制度,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末位淘汰制,把好教师进口关,疏通出口,逐步清退不合格教师。根据全市教师总量需求情况,2001年教师聘用业务考试不及格的教师逐步予以分流。 (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师资整体水平 9.充分利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形式,加强在岗教师培训提高。按照教师培训“十五”规划,2002年完成校长、教师培训任务3478人,其中校长207人,45岁以下教师信息技术培训2391人,英语教师120人,骨干教师800人。 10.深入实施系列达标课、优质课、创新课活动,突出抓好全员岗位“大练兵”,尽快提高教师授课素质和业务能力。全市4050名中小学教师通过达标课验收,达到教师总数的30%,确保“三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1.创新政策,力争吸引60至80名外地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到我市任教。抓好校长和教研员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校长和教研员到教育先进地区挂职培训,以提高校长队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研队伍研究指导教学能力为重点,向管理和教科研要质量、要效益。 (六)加强教学工作管理和考评,提高教学质量 12.加大对教学工作宏观监控管理力度,市、旗区、学校要分层次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实行全程全方位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完善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市对旗区、旗区对苏木乡镇和学校、学校对教职工和学生,逐级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奖优罚劣,提高教学质量,力争使我市高考升学综合成绩位次在2001年基础上继续前移。 (七)实施远程教育工程,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13.按照《全市远程教育发展“十五”规划》,加大工作力度,按时足额落实市、旗区、学校三级匹配资金,全力保证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年度建设和师资配备任务的完成。2002年全市建成5所学校校园网和107个苏木乡镇中心小学数字卫星教育信息接收系统,农村中学配备计算机并开设信息技术课,培训信息技术专任教师150名,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建成鄂尔多斯市教育信息中心,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现教学资源共享,逐步缩短地区间、城乡间教育发展差距,推动教育跨越式发展。 (八)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14.认真落实全市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育人为本,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试评价制度,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制定师生道德建设的具体实施措施。加强德育基地和网络建设,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九)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15.加大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力度,积极实行蒙汉合校,民族小学由2001年的40所减少到39所,使少数民族生源逐步向办学条件好、质量高的学校集中,进一步合理配置民族教育资源。加强民族教育交流与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拓宽民族教育办学路子。深化民族教育“双语”、“三语”教学改革,加强民族教育薄弱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落实好民族学生助学金,加大民族教育投入,确保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 (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16.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强化对“两基”工作、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质量重点督导评估的同时,积极开展对教育投入、教师工资发放、初中生辍学等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市、旗区组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充实加强督导工作人员,切实发挥督政、督学功能,以督政为重、督学为本,强化过程督导和终结评估,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 (十一)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适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17.通过布局调整、资源重组,扩大高中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需求。改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中的覆盖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完全中学的初、高中分离,促进高中教育持续发展。 (十二)加快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培养适用型人才 18.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和支柱产业人才需求情况,以培养适用型技术人才为宗旨,以解决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就业困难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推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长短训相结合,拓宽招生渠道,走开放式办学的路子。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区内外高等院校的联合办学,多层次、多规格办学,提高质量和效益。积极协调劳动、经委等有关部门,推进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重点做好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职业培训、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和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巩固扫盲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技校建设,完成农牧民年度培训任务。 19.切实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社会力量办学年检制度,严格办学标准,严把审批关,促进其健康发展。 (十三)组队参加全区“十运会”,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20.认真落实《2001—2005年自治区与盟市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对旗区落实《2001—2005年市与旗区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推动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理顺体育市场管理体制,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培育、发展和繁荣体育市场。积极组织、举办好各类体育竞赛活动,选拔培养一批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区“十运会”,力争使竞技体育水平在“九运会”基础上实现新突破。 21.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深入实施“33211工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面达到100%,提高学校体育整体水平。做好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举办好全市第十二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积极组队参加自治区各类体育比赛。 (十四)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 22.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规范办学行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消防、学生住宿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教育局长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十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23.继续加强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结合机构改革, 减员增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肃考风考纪,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 (十六)加强教育体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体 24.全面启动教体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教育体育工作者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体的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教育体育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加大教育体育执法监督力度,维护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清理教育体育部门规章,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机制,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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