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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加强学校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
1、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各项安全责任状,要求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落实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认真制定学校领导、生活指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做到昼夜值班,做好交接班检查记录,所有值班人员的电话要保持畅通。同时要配备门卫人员,认真履行出入校门登记询问制度,严格门卫人员值班纪律,不得无故脱岗。
4、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师生自行车、小汽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既要整齐、美观,又要安全有序。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要求小学生不许骑自行车到校,中学生不准骑电瓶车、摩托车到校,骑车上下学的师生进出入校园时一律下车推行。
5、各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禁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学生上学、放学、集会和出操时,校门口、楼道口要有值班人员组织疏导学生,有序进出,防止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
7、学生放学(寄宿学生周末节假日回家时)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好每一名学生离校时有关方面的工作,学校派专管人员同接送学生的家长、亲属或运输人员认真交接,严禁学生在接送过程中搭乘无牌照车辆和人货混装车辆等交通工具。
8、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一定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指定专人带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多所学校联合举行的大型集体活动,还应当提请当地公安机关派人协助维持秩序,保障学生安全。
9、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珍爱生命、积极生存、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10、要定期对学生生活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学校教学楼、礼堂、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水房、厕所、体育设施、实验器材、电路电线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及各类活动设施、器材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别要做好雨季和汛期校舍安全保护工作,出现危房要及时维修加固,严重的要搬迁拆除,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食品、饮用水卫生、交通、消防等日常生活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值班领导、值周的教师要全天候值班追踪管理,做好学生的卫生防疫和集体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服用药物引起的不良反映事件发生,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禁攀坐学校的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搡,不要在各楼层的楼梯和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它任何事,不得进入校园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冬天不得擅自生火取暖,夏季不得擅自在野外游泳,不得在宿舍内擅自使用易导致火灾的物品。集中供暖时,宿舍必须设通风门窗。学生离开教室、宿舍时应注意关好门窗和电器。打开水和打饭时学校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拥挤、哄抢,应有序进行,同学之间互相礼让,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必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同意,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值班人员应关注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找不到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