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始终坚持财富共创、成果共享、和谐共建的理念,在关注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真正关注民生,切实保障民生,不断改善民生,特别是立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发展需要的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公平性原则,全面实施了惠民教育工程,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投入1.2亿元,16.7万名学生受益,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9万名。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和教辅用书费,特别是准格尔旗还免除了住宿费。进一步提高了全市4.1万名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初中和特教生每生每年不低于450元,其中蒙语授课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在自治区率先实施免费特殊教育,免除了全市盲、聋、哑、弱智儿童接受教育的住宿费和作业本费,提高了助学金标准,并对交通费、伙食费予以补助。
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免费教育。2007年,市内部分旗区积极推进了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准格尔旗在免除职业高中学生学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基础上,从2007年秋季起进一步免除职业高中学生的住宿费、作业本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东胜区从2007年秋季起免除农村户籍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年3000元;伊金霍洛旗从2007年秋季起免除高中阶段学生的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职业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市财政下拨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了免费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其中免费职业培训计划对全市农村牧区高考落榜生和未升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毕业后向本地企业推荐就业,2007年投入180万元,597人接受培训。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2007年,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精神,民族中小学公用经费在自治区规定标准基础上又增加50%;市、旗财政投入100万元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金;民族中小学生助学金继续高标准发放,小学每生每月80元、中学每生每月100元,特别是准格尔旗小学每生每月120元、中学每生每月160元,达拉特旗每生每月150元,伊金霍洛旗小学每生每月120元、中学每生每月150元,超过规定标准;民族幼儿园少数民族幼儿每生每月补助20元,特别是伊金霍洛旗每生每月50元、准格尔旗每生每月40元;对考入高等院校的民族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至2000元。以上政策均走在了自治区前列。在自治区率先对蒙语授课高中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学费、住宿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下半年全市投入582万元,4058名学生受益。
大力推进扶困助学工程。进一步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渠道,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教育救助体系,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2007年,全市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304万元,资助533名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积极面向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2007年,市、旗两级团委、工会、红十字会、教育部门筹措资金220万元,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122万元,采取“一对一”资助的形式,使960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2007年下半年,国家、自治区、市下拨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704万元,其中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全市9407名学生受益。此外,市直教育系统通过减免贫困生学费、捐款等方式,积极开展扶困助学活动,全年资金达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