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局,康巴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教育强基、教育强市战略,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质量效益为首要目标,以实施素质教育和规范管理行为为根本举措,推动学校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学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优质化,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鄂尔多斯以科学、和谐、精彩的新形象走进全国前列、走向世界一流、走向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小学生守则》。深化德育科研,总结、交流和宣传班主任工作经验,加强班主任和德育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科教学中进一步加强德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农民工子女和学困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改革方案,着力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世情、国情和社情教育。开展“德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
(二)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全面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构建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现代课程体系。根据课程标准和高考要求调整课程设置,创造条件把音体美和计算机等课程开齐、课时开足。开展不同学段教育衔接的研究,促进学生各学段的顺利过渡,实现平稳发展。继续在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南京东庐中学“讲学稿”试点实验。条件具备的旗区做好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地区的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科研管理,积极探索新型教科研方式,不断优化教科研队伍,努力打造鄂尔多斯教科研品牌。
(三)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继续推行把示范性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进一步完善对旗区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把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主要内容。着手研究制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把教师队伍的成长速度和质量、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发展的达标情况作为重点,对中小学办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扭转只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学校的片面做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测试的分析与反馈工作,探索建立以县为主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中考改革,建立健全品德、知识、能力相统一的学生多元化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样化录取机制。
(四)着力加强学校体卫艺与国防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内政发〔2007〕101号、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继续实施“33211”工程,大力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公告制度,开足开齐体育课,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一小时制度得到落实。全面推行以广播体操、自编操、队列队形和集体舞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各旗区、各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在乌审旗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各旗区特别是达拉特旗要全力做好2011年自治区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高标准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高水平参加体育竞赛的目标。加强音体美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学校音体美专任教师和校医。举行首届全市中小学音体美教师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积极协调体育局进一步加强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名学生掌握一个音体美艺术项目,每所学校除广播体操外还要有1至2项全校师生参加的群体性体育活动或艺术项目。适时对各旗区、各学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督查工作,全面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二、努力推动教育公平,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五)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步伐。在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城市建设规划中,高度重视幼儿园建设。加大苏木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和城区幼儿园建设力度,苏木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必须符合《鄂尔多斯市苏木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并且达到本旗区苏木乡镇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村、嘎查要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校舍资源举办幼儿园。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把师资合格情况作为各级示范园评估的必要条件。争创5所一级甲类幼儿园、2所特级甲类幼儿园。继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秋季开学前,取消全市城区小学附设的学前班。
(六)不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尚未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全额用于教育政策的旗区,尽快争取落实。各旗区要以“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在提高普及程度、加强队伍建设、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做好义务教育各类档案建设,做到齐全完整、规范系统。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的教育,解决入学难问题。积极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大力加强面向残疾儿童少年的职业技能教育和身心补偿教育。
(七)扎实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继续对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行评估,促动各学校创建优质普通高中。各旗区尽快制定经旗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年度建设规划,加快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步伐。建成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普通高中各1所,使全市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比例达到25%。认真研究考试大纲,提高高考备考针对性,继续实行普通高中上线计划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稳步提高高考上线率。
(八)大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效益。各旗区做好自治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各类项目的争取和申报工作,并着手建设职教中心,统筹管理本地区职业教育。加快整合优化市直职业教育资源,全面开工建设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创建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各2个。大力引进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首届全市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紧密对接我市优势产业、基础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等方式,切实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招生比例达到6:4。全面落实“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着手实行就业准入制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教育资助体系,认真落实自治区实施的对农村牧区中职学生减免学费的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结构转型与统筹城乡积蓄能量。
(九)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强化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识,在经费投入、基础建设、师资培训、教材建设等方面,都要从民族教育的特殊性着眼,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里的各项政策规定,保证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学期三年教育入园率,加快普及蒙授高中阶段教育。按照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在学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学好汉语和外语”的原则,继续加强“双语”教学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蒙授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加强蒙授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教研部门的各科专兼职教研员。扎实推进民族教育信息化进程,进一步完善蒙古文资源库。
(十)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历史机遇,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抓紧实施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各旗区做好自治区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寄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程的申报工作,并科学规划工程建设。全市新建中小学18所、幼儿园24所,开工建设市一中、二中、蒙中、蒙小新校区。全市新建的每所学校和幼儿园都必须达到自治区的高标准要求,力争建成一批办学条件好、教学水平高的示范学校。
(十一)不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镇地区的教育城域网,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努力实现学籍管理、数据统计、招生考试、公文传阅等网上办理。各旗区教育局尽快建设完善二级汇聚点,镇区中小学要建成千兆主干校园网,并于3月底前与市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实现光纤连通。加强中小学计算机配备,力争使中小学生机比达到12:1、师机比达到1:1。从2009年开始,各旗区教学仪器和实验室装备要严格按照教育部2006年标准配备。建成1至2所数字化校园,3至5个蒙古文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基地,开通全市城镇地区中小学视频会议和教学系统。尽快使多媒体设备和优质教育资源走进课堂,努力实现“班班通、堂堂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成4000人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任务。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发明创造、动漫制作、航模制作和机器人制作等比赛,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发明和创造能力。
三、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教育内涵发展基础
(十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加强师德评估工作,开展市、旗区、学校三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师德规范和考核管理制度,把师德情况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严肃处置师德失范教师,并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十三)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重点实施校长聘任制、教师聘用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大力加强政策落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十四)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大力培育名校长和名教师,培养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本土化的教育专家队伍。积极争取中小学校长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提高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创造条件。严格实行校长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在落实教师常规培训的同时,创新模式,构建全市教师培训网络,充分发挥我市名优校长和教师的作用。认真开展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改革培训。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促进师资的均衡配置。在对普通高中所有专任教师实施跟考的基础上,逐步对初中和小学专任教师实施类似考试。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全面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达到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0%。充分整合利用旗区教师培训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的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培训能力。
四、严格规范管理行为,着力打造健康和谐教育
(十五)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着手制定学校、幼儿园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着手实施教育强市的标准化研究。严格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行为。积极创建学校管理先进县。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每一个教学环节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学制,汉语授课学校必须实行“六三”学制,蒙语授课学校必须从秋季开始由“五四”学制过渡到“六三”学制。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复读现象。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改变师生负担过重的状况,从秋季起,全市统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和学生在校时间等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足课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创造条件开齐国家、自治区、学校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将学籍管理数据作为划片招生,中考报名、质量分析,普通高中统考、会考、高三模拟考试、高考报名、高考质量分析,教材征订和学生补助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电子化学籍管理。
(十六)依法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突出教育投入和学校管理两个督导重点。加强过程性督导、阶段性督导和专项督导检查,做好年终综合督导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通报。各旗区按照要求争取尽快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型的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认真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旗县督导评估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工作,有条件的旗区做好自荐申报工作。
(十七)认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东胜区、康巴什新区做好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其他旗着手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准备工作。继续在广大师生中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将其纳入学校培养目标、教育教学及技能训练和学校常规管理。专任教师必须持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完成10%的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指标,积极创建自治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十八)大力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的方法。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火灾、饮食、卫生、疾病、校舍安全等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规范。积极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各类综合治理事故的旗区和学校,将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十九)切实抓好教育行风建设。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不断优化机关形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开办公自动化系统。强化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件归档、会议管理和督查督办职能。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做好教育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投诉处理、整改落实、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加强经费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维护招生考试公正公平。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抓好教育信息报送及考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抓好制度落实,加大惩腐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体系
(二十)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深入推进市教育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抓好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配合各旗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全面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确保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十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研究。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全面把握国家、自治区及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十二)坚持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拓宽教育筹资渠道,利用社会集资、捐资助学、银行信贷、资源重组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教育。切实保证公用经费持续增长,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认真开展教育系统法制化建设。完善教育公共服务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