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1.幼儿园教师;
2.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教师;
3.高中职业课的机电专业教师;
4.音乐学科的古筝、扬琴、笛子专业教师;
5.舞蹈课专业教师;
6.体育学科的举重、乒乓球、拳击、射箭、足球专业教师。
考试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包括报考的学校和科目),录取时岗位之间不作调整,如果所报岗位未被录取,其他岗位也不予录取。各学科具体招聘的学校及人数于2009年7月16日后见鄂尔多斯教育网。
二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外地成熟教师
1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培训合格。
2 .教龄在6年以上(
2002年
12月
31日
前参加工作)。
3 .初中、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高中教师第一学历在大学本科以上。
4 .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5 .有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
6 .身心健康,初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4年
12月
31日
以后出生),高中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7.户籍不限。
(二)公开招聘师范类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1 .报考高中教师的人员为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人员为第一学历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一招收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2 .报考幼儿教师的人员为国家统一招收的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3 .音乐、体育、美术和高中职业课教师可不受师范类院校限制。
4 .身心健康、年龄在27周岁以下(
1982年
12月
31日
后出生)。
5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培训合格证。
6 .小学、幼儿园及各学段的音乐(除古筝、扬琴、笛子专业)、体育(除举重、乒乓球、拳击、射箭、足球专业)、美术教师只招收杭锦旗籍的考生,报考其它科目教师户籍不限。
三、考试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试讲两部分,其中引进外地成熟教师还需进行实地考察。
(一)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所报考科目的专业知识,适当增加一些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难易程度高中教师与高考题相当,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中考题相当,满分为150分,将来根据试题难易程度,在考试前分科目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未达到该分数线的取消试讲资格。
(二) 试讲
依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的人员,试讲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试讲内容相同。
四、加分条件
(一)杭锦旗籍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三)杭锦旗籍教师子女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
(四)现已雇用到我旗的考生(含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出现重复加分条件,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外地引进的教师,一经录用即视为杭锦旗在职正式教师,享受杭锦旗同学历、同职称正式教师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均按杭锦旗在职同类教师对待。
(二)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全部实行聘用制,试聘期为一年,试聘期满经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间享受同学历、同职称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试聘期满经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其人事档案移交人才市场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9年
7月
5日
至
2009年
7月
20日
。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籍档案、荣誉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同时提交手写本人简介或求职自荐书一份。
3.资格审查:从即日起开始报名登记(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暂不进行资格审查。从
2009年
7月
21日
开始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时间:
2009年
7月
25日
。
5.报名地点:杭锦旗教育局
6. 联系人:
苏忠义 0477--6622159 13947723368
王丽霞 0477--6622159 13847708001
王 力 0477--6622159 13604772229
杭锦旗教育局
二00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