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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鄂尔多斯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24所学校“内蒙古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2009年07月28日 00:00 

 

各旗区教育局、汉语委,康巴什新区汉语委、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授予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24所学校“内蒙古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决定》(内教语字〔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区、各学校按照《2009年市对旗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并于6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301307房间),联系人:崔淑桃,联系电话:83416418349390。电子邮箱地址:ordosyw@163.com

 

OO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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