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鄂尔多斯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月月有行动,季季有奖评”活动的通知》(鄂食安办〔2013〕20号)要求,结合实际,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及专项整治活动。现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4日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日——4月30日
三、活动组织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 长:阿拉腾乌拉 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郑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文强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王 东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孟 克 市教育局民教科科长
朝 戈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有拴 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黄 旌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福林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高俊志 市教育局托幼办副主任
杨春霞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员
吉 庆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张文强兼任。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及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督查的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并结合体育课程,上好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召开一次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班会。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经验。
3.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4.举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活动。同时,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多渠道向广大学生介绍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
5.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基教一〔2013〕5号),积极开展就餐“光盘行动”。
6.聘请当地卫生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讲座。
(二)了解学校现阶段食品安全状况。全面推进校园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净化学校和周边的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环境,通过问卷调查结合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校园饮食的设施设备、经营现状、卫生状况、人员素质进行较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科学的基础资料。
(三)聘请一批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为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聘请一名有责任心、热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四)各学校要对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旗区教育(教体)局对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部分学校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重点是严查学校食堂,特别将农村学校食堂(承包食堂)列为重点,进行全面整顿。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是否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认真核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进行培训,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四)检查食堂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学校采购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建立台账和查验记录,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以米、面、油、肉类为检查的重点。
(五)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洗刷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是否建立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要严格执行备案制、承诺制、公示制,同时必须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八)校园是否制定防止餐桌浪费的具体措施与办法,是否有开展就餐“光盘行动”照片、视频资料;是否建立健全校园节约教育制度,各个环节体现节约要求,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日—7日):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4月8日—14日):各旗区教育(教体)局会同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对本辖区的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4月15日—26日):各旗区对辖区的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旗区进行督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4月中旬,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直学校进行督查指导。
七、有关要求
请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收集活动相关的照片、视频资料及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食品安全宣传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吴福林,联系电话:8598828,电子邮箱:wufulin356@163.com。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