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基函〔2013〕33号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各中小学:
学籍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学籍管理员在基础数据统计、系统操作、各类学籍手续办理等繁杂工作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市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为教育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继续推进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市学籍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从事学籍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坚持原则,规范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颁布的相关学籍管理政策规定。
(三)勇于创新,业务综合能力强,完成任务质量好,连续三年无出错现象。
(四)连续从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该项工作。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通过“自下而上、逐级评定”的办法实施,具体按照学校推荐、申报,旗区教育局自评、公示,市教育局评审、公示、表彰的工作程序进行。评选实行个人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察与集中评选相结合,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真正把在一线工作的业绩优秀的人员评选上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旗区要认真总结学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推荐。
(二)实事求是,树立典型。各旗区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深入挖掘典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名额
以各旗区中小学数量为基础,结合各旗区工作开展情况按比例分配名额,评选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先进个人36名,(详见附件1)。
六、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七、报送材料时间
(一)学籍管理员填写《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报旗区教育局,旗区教育局按评选名额评选上报市教育局。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内容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二)各旗区于11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来伟,联系电话:8598822,E-mail:sjyjjcjyk@163.com。
附件:1. 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 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5日
附件1
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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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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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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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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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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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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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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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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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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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新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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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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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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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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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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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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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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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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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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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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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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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学籍管理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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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兼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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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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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教育
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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