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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4年10月21日 00:00 

 

 

 

 

鄂教基函〔201422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各中小学,市教研室,市电教馆: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字〔20146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各旗区、各学校要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协调动员各方力量,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科建设为媒介,强化教学管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加强学科课程建设

学科是传授知识与技能、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依托和基础。加强中小学学科建设是将学校的总体培养目标和培养学生基本素养落实到具体学科教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的一项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我市将确定2015年为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年”。在今后的课程建设工作中,各旗区、各学校要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中小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工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进一步健全三级课程体系,遵循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以提升学科教育品质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的学科素养和教育能力为重点,抓好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抓实学科教研活动,严格学科常规管理,优化学科教学过程,培育和打造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加强薄弱学科,全面提升内涵式发展水平。

三、构建“大课堂”教学模式

一是要构建科学与民主的课堂文化,让课堂在学生心理、教学内容、思维空间、教学结果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开放性,教师要鼓励学生敢于向教师挑战、向课本挑战、向权威挑战。二是要用丰富多彩的主体性活动如操作、讨论、实验、实践、考察、调查等,代替单一的讲解接受式教学模式,改变知识学习方式,让知识与智慧同步生成。为了实现间接知识与直接知识、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知识掌握与能力发展的统一,必须超越传统课堂的概念,树立“大课堂”教学观,从学校“教室”这个小课堂,走向家庭、社会、自然这个大课堂。为此,在教学目标上,要基于知识,超越知识,树立知识教学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的观念;在教学内容上,要基于课本,超越课本,树立教学资源的综合开发观;在学科范畴上,要基于学科,超越学科,树立跨学科教学的观念;在教学时空上,要基于课堂,超越课堂,树立课内课外教学相统一的观念。

四、建立新的师生发展观

在学生发展方面,要转变观念,在教育价值取向上,从过度追求现实功利,转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教育质量评价上,从过度注重学科知识成绩,转向全面而多样的综合评价;在培养模式上,从标准化、同质化教育,转向注重需求导向的个性化培养。在教师成长方面,要转变管理方式,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转向更加强调思想和专业引领,首先要注重培养教师的职业形象,把教师培养成有思想、有文化、有责任感,能坚守道德底线,有专业智慧的人;其次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从强调掌握科学知识和教学技能,转向注重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

五、重塑教学常规管理观

借助基础教育正在由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的契机,各学校要重新审视、梳理本校所有工作,包括被绝大多数师生认可且内化于心、固化于行的工作,从中找出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同时要深入反思和追问一些看似司空见惯却极其重要的问题,比如备、讲、批、辅、考中每个环节怎样做才能更加有效、更加科学……通过对学校各个环节工作的逐点扫描和再度思考确定新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市教育局将着手开展“有效作业设计与实施”课题研究,适时出台《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通过抓作业的有效性使学生的课业负担有所减轻,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教学效果,引导教师根据课程标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结合教情、学情,设计与实施类型丰富、科学合理的作业。

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有效融合

各旗区要切实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跨地区远程教育合作,推进教育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教师通过教育信息化资源实施教学的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教学中的实效性。构建开放教育体系,通过教育信息化,拓展教师、学生、学校、家庭、区域间的衔接、沟通渠道,建立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融合,推动学校间、旗区间、城乡间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7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教基字〔201466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继续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有效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为每个学生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打好坚实基础,我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4912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的实施意见

 

我区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以来,教学改革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教育新思想、新理念得到广泛的传播和渗透,课程观、教学观发生了深刻变化;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更加多样,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行为逐步形成;多样化的评价方式促进了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教学的改进;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课程资源、教学手段、教研方式更加丰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区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小学课程实施体系。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地区间学校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课程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有待加强,教师育人意识和教学技能有待增强,职业素养及可持续发展须全面提升教学仍然偏重机械训练和知识灌输,学生课业负担需进一步减轻;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十分薄弱,教师信息化能力亟待提高,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不够,新型教学理念与教学应用激励机制不相适应,教学新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滞后;城乡学校和不同地区之间的教学质量还存在较大差距,课堂教学效率偏低,加班加点延长教学时间弥补课堂教学缺陷,题海战术等现象仍较严重;以教学为中心的支持、服务和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区中小学教育水平的全面提高。

面对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区教育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教学改革,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我区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基础教育育人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每个学生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打好坚实基础。

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1.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实施自治区“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方法。

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科学研究,培养一支专业素养较高的管理实施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作用,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引导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推动学校课堂与社会基地、校内课程与校外实践、校内教师与校外辅导员之间的衔接互动。充分发挥教师队伍的示范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切实强化教育教学的有机融合

3.坚持教学与育人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课程计划提出的的育人目标和任务,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将教育教学的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要在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科间的综合育人功能,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教学实践的育人功能,确保实践活动占有一定课时或学分。中小学要探索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相互融合的的教育途径和方法。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要求融入到相关学科的日常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

4.坚持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的融合。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准确把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在各学科教学中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分学段、分层次、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和认同感。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努力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增强思想性、时代性和适宜性,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和社会发展新变化、科技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各学段、相关学科纵向有效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

5.坚持教育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融合。树立科学的育人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要按照教育部将要出台的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内容、途径和方法上细化、具体化。增强教育的科学性,客观反映人类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严谨准确实施课程内容。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着力加强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教育,注重学生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实践创新。要尊重学生的成长、变化和发展规律,用欣赏的、鼓励的教育艺术启发诱导学生,保护儿童少年的天性、好奇心和求知欲,把教学过程变成学生热爱学习、幸福成长的过程。

6.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家庭教育的有机融合。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专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教学研究与指导。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开展针对学生家长的专题教育活动,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知晓教育规律,树立良好家风,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联合宣传思想、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营造学校与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管理观,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核心。着力提升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从实际和学生特点出发,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深度和广度,把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8.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研究,精心设计每一个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式要完整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内容,实施教学活动,设计教学评价,改进教师教学,评价学生学习。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学习心理研究,因材施教,关注差异,摒弃简单灌输和机械训练等极端做法。要加强不同学科教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改变封闭的传统教学形式,鼓励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相互配合,形成新型的教学共同体。

9.继续组织实施区域整体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验项目,扩大实验范围,推广成功经验,引导中小学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形成整体提高教学质量的新格局

四、加快推进基于现代技术和网络环境的教学改革

10.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运用和基于网络环境教学的有机融合,加快教学信息化、现代化进程。建立自治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云平台,以教育教学需求为导向,以“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学科教研网”为基础,加强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设和整合,开通网络培训平台、教师和学生个人学习空间,实现自治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11.推进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的创新,探索信息时代教与学的新模式,推动网络智能教室建设和“同屏互动课堂”教学、教研融合方式,实现网上虚拟教学和自主学习,拓展师生之间以及家庭、学校、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丰富和创新教学共享平台。

12.着力增强教师和学生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学习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校创建工作。

        五、加快构建新型教研模式和机制

13.转变教研观念和方式,充分发挥教研队伍在提升、保障中小学教学质量方面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研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课堂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教研工作要实现传统教研模式向现代教研模式转变;教研重心要从研究以教为主,向研究“教与学”为主的转变;由基于经验的教研向基于事实和数据的教研转变;由注重统一性的教学要求向注重个性化的服务转变;由关注知识传授的研究向关注全程育人、综合育人、全面育人的研究转变;由单纯的关注教材教法研究向加强对教学质量的全要素研究、以及服务区域及学校发展转变;由基于传统课堂教学的传统教育模式向基于开放的信息化教学的现代教育模式的研究转变。

14.加强教研机构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工作基本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员任职标准》,进一步规范教研工作基本职能、基本制度和教研员基本任职资格,切实保障教研机构工作正常高效规范运转。严格规范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工作行为,把主要精力放到“教与学”的研究和指导工作上来。继续开展示范性教研机构认定工作,提高教研机构能力建设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员培训,提升教研员专业能力。

15.着力拓宽教研工作平台,加强自治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云平台建设,实现三级教研机构网络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网络教研。加强教学研究基地和项目实验区建设,鼓励和指导地区、学校探索基于本地区、本学校特色的教学模式。建立各学科质量评估机制,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16.注重教师能力建设。创设学、研、行一体的全新培训模式,促进中小学教师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络培训作用,实行“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空间的条件,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通过网络开展虚拟教学实践活动,诊断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确保培训实效。组织开展教学专项活动,定期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实践。在现有的教学研究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为教师搭建专业发展平台。开展旗县(市区)间、校际间、学科间、教师间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借鉴学习,引导教师自觉进行教学反思,增强教师主动发展的意识。

17.加强校本教研,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在教研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推广教研成果及成功经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师的实践行为,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可持续发展。

七、切实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常规管理      

18.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教学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学校应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课程全面实施。课程实施中不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校、社区的资源条件,组织开发校本课程。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制度,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学时间,规范教学过程的每个环节,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科学安排教师工作量,合理确定教学规模,实行均衡编班教学。

19.学校应引导教师创新课程实施方式,强化教学过程精细化管理。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旨在使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的课堂环境,上好每一节课;要合理使用教学手段、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改善评价方法,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强化过程性评价,科学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适当兼顾学生差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使评价真正为改善教育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服务。进一步规范考试行为减少学校考试门类和次数。小学阶段除语文、数学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统一考试。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可安排期中、期末考试,实行学分管理。所有学校都要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个人的隐私,不得公布,不得根据考分给学生或班级排队,也不得根据学生考分对教师进行评价和考核。各级教研机构不得擅自组织各种形式的统考、统测。

    八、加强教学制度改革,激发学校和教师的创新活力

20.推动现代教学制度的建立。落实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教学管理体制和制度改革,创设更加宽松的改革环境,改变学校疲于应付的局面。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学校的教学改革活力。教科研部门和中小学要围绕课程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攻关,形成对策。鼓励教师在遵循基本教学规范、执行好课程标准要求的同时,丰富和发展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风格。制定具有地方特点的保障和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典型引导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做出大胆尝试。教科研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学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做法,真正把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引导到教学工作上来。

九、进一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21.加快推进中小学装备标准化。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各类专用教室以及体育艺术场馆和设施设备的建设,优先安排民族学校、农村牧区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强终端设施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学校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学校要按规定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鼓励学校突出办学特色,提供丰富的、可供学生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应面向学生充分开放,提高使用效益

十、加强对教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22.全面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学校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强教学工作的规划和保障措施,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中小学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学校的社会压力。制定有利于加强教学工作的评价考核办法,引导中小学全面更新教育教学观念,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教学为中心的学校常态管理体系。要切实保障教学改革的经费投入,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经费应主要用于课程实施、教学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资源开发等。

23.建立健全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加强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健全对学校和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成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浓厚的教学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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