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动态 >> 正文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选先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评!

2018年11月14日 00:00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鄂教发〔2018〕41号),进一步规范教师从业行为,坚决杜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一起来了解一下主要内容:

0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0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0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0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0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0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晋级提任及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审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晋级提任及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审等。同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取消教师资格等处分。对不作为的校长,要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记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上一条: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坚持“四到位”落实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下一条:我市代表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与英方签订产教国际融合合作协议

关闭

网站维护: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    本站支持IPv6访问

地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