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动态 >> 正文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

2015年12月01日 00:00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  

   

                             内教基函[2014]18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当地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  

   1、各盟市、旗县要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吸收当地消防、公安、防震和医疗防疫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各校认真做好每次演练。  

   2、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校级领导小组,具体规划实施本校的应急演练工作。  

   二、保证演练数量和质量  

   1、要按照教育部的《指南》要求,每个月保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  

   2、要根据演练科目、内容、季节和形式的不同需要,制定好每次演练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相关参与人员和演练情境,做到生动、有实效。  

   三、出台制定本土化应急演练手册  

   各盟市要根据教育部《指南》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学习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具有本土特色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实用手册,指导学校切实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各地要于430日前将本盟市开发的演练指导手册样本发至我厅基础教育一处。  

   四、做好演练总结和评价工作  

   1、把应急演练作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课的一部分,计入学生综合成长记录档案,认真做好演练考核。  

   2、认真做好演练过程的记录和档案登记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演练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做到资料齐全,过程完整,没有遗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上一条: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开展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工作
下一条:增强本领 优化服务 创新而为---市教育局召开市、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人述职研讨会

关闭

网站维护: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     本站支持IPv6访问

地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