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10月29日至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督导评估组对我市杭锦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督导评估组听取了杭锦旗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档案材料,实地核查了13所公办幼儿园,调取了有关数据,对部分教师进行了随机访谈,以全面了解幼儿园的办园情况。




自治区督导评估组对杭锦旗普及普惠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杭锦旗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和保教质量保障情况及社会认可度均达到自治区规定的评估标准。同时,就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我市将以此次自治区评估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全面提升科学保教质量,有力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文
审核:李英
终审:高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