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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08年03月05日 00:00 

2007年,市教育局纪委在自治区教育厅纪工委、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加强教育、规范制度、严格监督,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途径和方法,积极开展纪检工作,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发展需要的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

    (一)积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纪委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每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学习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时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并下发了相应的学习通知。同时,以集中学习、自学、讲座等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局纪委印发了《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市直教育系统副科以上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以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局机关及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塔拉壕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犯人现身说法,增强了党员干部对职务犯罪严重性的认识。

    (三)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人观看党的十七大电视现场直播,会后及时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大会,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上的工作报告和自治区党委储波书记、市委云峰书记在传达贯彻十七大精神大会上的讲话。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立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重点学习了十七大报告的第十二部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增强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了反腐败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2007年3月,我市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党委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及考评细则》和《市直教育系统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鄂尔多斯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继续落实《鄂尔多斯市教体局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体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几点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而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并采取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廉政责任追究制度。此外,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市直各学校(单位)的党政领导都也列为建档对象,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政务公开》以及在《鄂尔多斯日报》上设立专栏、在电台作“行风热线”节目等的形式,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如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评选先进、晋职晋级、福利待遇等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招生考试、基建维修、教育收费等学生、家长及社会敏感的热点问题的办事规则、程序和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积极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等“阳光工程”,实现明明白白收费、明明白白招生。为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广大教师全面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实现学校管理民主化。三是健全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下发了《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市教育局领导班子2007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各成员紧密结合个人的思想与工作实绩,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从工作学习情况、存在问题及根源、今后努力方向等四个方面查摆问题,深刻地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和工作重点。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干部。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加大对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2007年9月份,积极参与了鄂尔多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小学、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校长工作,充分发挥了纪委的监督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三所学校校长的聘用工作,得到教育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二是加大了对教育统一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力度。在招生工作中,建立健全了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中考工作的相关机构。针对2007年成人高考考生9048名,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近2778名、有9412科次的情况,努力加强考试组织工作,会同市纪委、公安局和无线电管理处等部门加强考场巡视。由于组织严密、考风端正、考纪严明,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包括成考、自考在内的各项考试工作都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的充分认可。三是加大对教育投入、教育收费和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会同监察、纠风、物价、审计等部门,于春秋季开学时开展教育收费工作大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对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等行为,给予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007年全市教育内部审计资金达2.4亿元,审出问题资金11.6万元,全部予以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落实有关制度文件和行风建设督查工作。一方面组织督查组于2007年11月中下旬深入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局纪委下发一系列文件情况进行督查,经过了解和督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成效明显。另一方面是于2007年12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时,按照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专项督导评估细则,对行风建设进行检查,并予以量化计分。

      三、积极开展专项工作,严肃查案纠风

    (一)认真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2007年9月,我市召开了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对全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下发了《鄂尔多斯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行风评议领导机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教育局主要领导及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做到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行风,定期研究并亲自部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始终坚持了“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指导思想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师德师风、考风考纪和规范收费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一是加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对旗区、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中。二是认真宣传落实各项收费政策。市教育局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参与由鄂尔多斯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行风热线”栏目,并以此为平台,宣传了各项收费政策,同时接受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三是继续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力度。市教育局继续落实200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级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由于我市抓住教育乱收费的根本,即加大政府投入,因此,乱收费现象大大减少。2007年11月18日至21日,自治区督查评估组对我市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给予我市教育收费工作高度评价;同时,我市报送的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旗——伊金霍洛旗顺利通过自治区督查评估组的验收。

     (三)认真处理教育信访案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接待和办理来访、来信、来电案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案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7年共接待来访、来信、来电案件25件,其中反映乱收费问题5件,学校管理、校长问题5件,考风考纪问题4件,师德师风问题1件,其他10件,转旗区教育(教体)局办理并上报结果13件,自办(上级交办)12件,都按规定进行了处理,结案率达100%。在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针对存在虚假举报的情况,市教育局坚持“教育、惩处、保护”方针,为干部党员澄清了问题,保护了党员干部工作和改革的积极性。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继续执行2006年制定的《鄂尔多斯市教体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几点意见》,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关键内容之一。2007年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了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153个。加大对违犯教师职业道德事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和领导负责制。

     (五)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为搞好此项活动,2007年局纪委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了《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制定并下发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检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了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到实处。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整顿工作作风。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局纪委根据市纪委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开展“四查四比”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五实五创”活动实施方案》。市教育局率先垂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相继响应,如市考试中心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市教育局还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整顿工作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了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市教育局机关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坚持开门整风,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发展及教育机关建设的意见,同时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将局机关整顿工作作风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情况通过教育信息、教育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强化了舆论监督力度,切实做到了严格管理。目前,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工作态度得到了很大程度地提升,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

     2007年,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和系统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教育的满意度、可信度在社会上、群众中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与上级纪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只注重治标,治本措施方法不多,源头治理力度不够;二是面对新形式、新任务,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热情不够;三是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和完善;四是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

    2008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反腐败的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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