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之后,我市立即行动,在较短的时间内,扎实有效推进了工程的实施,圆满完成了2009年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小组,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顺畅。各旗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出台《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范围步骤、实施原则、组织领导、运行机制、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做了明确规定。超前谋划工程任务,提出用两年时间完成工程的目标任务,比国家、自治区要求提前一年。二是承办北方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九月份调度会议。会议期间,教育部、自治区和北方地区各级领导对我市部分校安工程项目学校进行了实地查看,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完成排查鉴定工作。从2009年5月起,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各旗区对所属中小学校舍进行了全面排查鉴定;9月,全市又按照国家要求组织了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回头看”,严格检查,不走过场,共排查、鉴定中小学216所,单体建筑物2424栋,校舍面积204万平方米,排查、鉴定率100%。四是进一步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为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各旗区在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流动变化、教育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小学布局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共撤并中小学43所,整合优化了教育资源,使学校布局更趋合理。五是编制完成工程规划。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2009年至2010年规划项目学校177所,规划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52.2亿元,其中加固改造455栋单体,面积129.4万平方米,规划投资8.9亿元;重建校舍533栋,面积203.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43.3亿元。六是出台校舍安全工程优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校安工程,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区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更为优惠的政策,即:进一步免除人防费、可研报告评审费和招标管理费等。七是按规划全面开工建设。我市2009年规划项目学校54所,单体建筑物205栋,规划建筑面积111.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3.2亿元。年内已开工项目学校50所,单体建筑物199栋,开工面积108.5万平方米,完成工程总规划的32.6%,超过了30%的年度任务。八是积极筹措工程资金。2009年规划项目投资23.2亿元,现已完成投资14.9亿元,占2009年总投资的64%。其中,鄂托克前旗完成总投资的84.3%,伊金霍洛旗完成总投资的75.8%,达拉特旗完成总投资的75.5%。已落实资金14.3亿元,占2009年总投资的61%,占完成投资的95%。九是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建设进展顺利。自治区第一次调度会议召开后,市校安办立即进行了全市校舍安全档案建设业务培训和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培训。目前,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单机版系统运行正常,为2010年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版运行做好了准备。同时,对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的全过程及校舍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了影像、图片资料采集与收集,并分学校、分项目保存;全市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系统,其中综合卷、规划卷、经费卷、监督检查卷和学校总卷已全部建立。十是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校舍安全工程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意义,在鄂尔多斯教育网站建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网页,在《鄂尔多斯日报》上分期刊载了《全国校安办关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政策宣传答问口径》,编发了20多期工程简报,大力宣传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全社会了解、支持、监督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良好氛围。十一是为2010年工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一,2009年10月,我市与清华大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合作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模块设计项目,提出了符合农村牧区和城市地区设计标准的8个模块化教育建筑的概念方案。从2010年起,全市新建校都要依据中小学校舍模块进行建设,推进校舍建设的标准化与科学化。第二,已将10亿元的工程贷款额度控制指标分配到各旗区,完成了贷款的可研报告并上报自治区。第三,市建委对本市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确认有资质的施工单位200余家,监理单位17个,为下一步工程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
2010年是我市实施校安工程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1月底前要完成加固设计方案,确保加固项目暑假期间全部完成,2月底前要完成校舍重建项目可研、环评、规划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重建项目3月如期开工。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所有工程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级各部门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所有任务如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