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学籍数据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种考试报名、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教材征订、经费核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市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学籍电子化管理,使学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学籍数据更加真实、准确。目前,我市已实现全市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教育学籍电子化管理全覆盖。一是明确职责,确保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学籍电子化管理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制度。市教育局自主研发学籍管理系统,对全市各普通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学籍信息实行电子化管理,并派专人赴各旗区对教育(教体)局及学校、幼儿园学籍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各旗区教育(教体)局结合实际制定管理规程和工作流程,检查、指导所辖学校的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园)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幼儿)电子档案。二是完善制度,确保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在市教育局统一要求下,各旗区、各学校全面落实学籍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专人、专机、专职;建立定期审核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学籍电子化管理中积存问题;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做好学籍管理人员岗前业务培训,使其准确把握学籍管理政策和熟练使用学籍管理软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幼儿园都建立电子化学籍管理数据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学生基本信息不公开、不扩散。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学籍电子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设定学籍总数,指定专职人员不定期督查各旗区、各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各旗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到新生建档数据准确、中途转学手续完备、学籍变更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