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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

2013年07月30日 00:00 

鄂教托幼发〔20131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保障在园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园行为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旗区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幼儿园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办学申报、审批许可制度、保教工作管理规定、幼儿园招生规定、办园设置标准和条件、收费及财务管理、后勤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各幼儿园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园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事事有人管,特别要完善卫生保健、食品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  

(二)落实幼儿园班额管理。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按儿童年龄编班,班级标准规模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对入园矛盾相对集中的区域,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教育质量前提下,幼儿园每班可在规定班额基础上增加5 人。  

(三)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全市幼儿园(所)保教(育)费的通知》。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严格幼儿园假期管理,幼儿园园历参照《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历》执行。  

二、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一)合理规划教育教学内容,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以园本课程为基础,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选择适合本园实际的教育教学内容,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幼儿一日活动的安排要适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现状,贴近幼儿的实际生活,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幼儿长远发展,逐步形成具有本园特色的教育教学内容体系。幼儿园不能随意增设英语、写字、珠心算等课程。  

(二)明确教育教学目标,促进幼儿全面协调发展。教育教学目标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目标为指导。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幼儿的学习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  

(三)规范保健操作流程,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幼儿园要认真制订卫生保健计划,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按要求开展晨检和日间巡查及预防消毒工作,定期进行幼儿健康检查,掌握全园幼儿的健康状况。做好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卫生验收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园内药物的购买、保管、使用和登记等流程,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保健资料的记录和信息统计。要积极探索医教结合新机制,对园所保教人员、家长及幼儿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认真抓好保育工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要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生活各环节的安全,保育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全面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做好特殊幼儿的观察护理工作。要确保班级房舍、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教结合研究,注重保教工作的科学性。保育员要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配合保健员执行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五)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幼儿教师能力素质。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和专业要求,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教师敬业爱岗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严禁教师体罚、侮辱或变相体罚儿童;要建立教师学习培训机制。组织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专业知识等,加强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加强新分配幼儿教师的岗位培训,多渠道提升幼儿教师能力素质;要开展以园为本的教研活动,健全教研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园本教研制度和实施方案,以研促教,以教促研,实现研训一体、教研兴园,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着力培养骨干教师;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建立稳定的教师队伍,为幼儿园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三、加强幼儿园动态监管,促进均衡发展  

(一)做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和年检管理。各旗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有关规定,严把审批关,做到审批流程规范、手续齐全,备案资料完整、信息准确。以旗区为单位,以确保师生安全为重点,抓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根据年检情况,对年检对象分别作出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对每年年检的结论应向社会公告。坚决取缔无证办园现象,并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取缔后在园儿童分流安置工作。  

(二)加强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管理的通知》。认真做好区域内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类级建设规划,有计划地科学推进幼儿园类级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幼儿园类级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办园指导,引导幼儿园进一步明确办园方向、强化办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通过办园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向高类级幼儿园迈进,推动幼儿园内涵发展,提升和保持良好的社会声誉。完善幼儿园类级评定机制,严格幼儿园类级评定的原则和程序,强化幼儿园类级评定管理。  

(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在区域内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通过结对帮扶、园际联动、教研现场展示等方式,发挥示范园、一级园在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育研究等方面的指导辐射作用,促进共同发展,全面提升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结对帮扶工作将与幼儿园的类级评定和综合督导相挂钩,实行“捆绑式”考核。  

四、强化安全责任,规范幼儿园安全防护管理  

(一)构建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在园幼儿安全的第一责任在幼儿园。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为首观念,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幼儿园园舍设施、食品卫生、极端天气、保卫等各类安全管理,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幼儿园举办大型活动、儿童集中外出活动等,须制订相应的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别重视对门卫室的管理,制定严格的门卫室管理制度,建立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和家长接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园外机动车入园,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家园联系制度,完善幼儿入园、离园交接制度和请假制度。  

(三)加强幼儿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严禁组织幼儿在校外街道、道路等机动车辆通行的场所开展早操、课间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幼儿园组织的集体外出参观、郊游等活动必须申报有关部门审批,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制定安全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活动前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及所用的交通工具都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确保幼儿活动安全。  

(四)要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幼儿园要加强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熟知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特别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及入园、接园时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五、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大对幼儿园的整治力度。各旗区教育(教体)局要组织开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的专项活动,通过督查、现场观摩、评比竞赛等形式,对本旗区幼儿园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存在“小学化”、“保姆式”等违规办园行为的幼儿园立即整改,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环境恶劣,设施设备严重不足的民办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并配合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尽快制定幼儿园工作管理方案。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应尽快制定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的工作方案,于  510日前 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托幼管理办公室,11月底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联系人:苏宏伟,联系电话:8598808,电子邮箱:sjyjtyb@163.com。我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地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办园行为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存在突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幼儿园,将予以通报,幼儿园做降级处理。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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